睡前小故事集A
第43章 台湾来信
我哥建国也在这边帮忙,管账。他退休了,粮站的,干了三十五年。
我开了个店,叫沈家菜馆。前门那儿,三十平米,八张桌。卖樱桃肉、烩三鲜、炸酱面。生意还行,天天排队。
您那锅包肉,听着就好吃。多放醋少放糖,肉片要薄,炸得要脆,汁要挂在肉上——我记住了。哪天有机会,去台北尝尝。
我姑爱吃这个,我记得。她以前给我带黏豆包,说是跟您学的。
姑父,您保重身体。
有空再写信。
沈嘉禾
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”
他把信折好,装进信封。在信封上工工整整写下那个地址:台湾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三段xxx号 陈大勇收。
他把信放在桌上,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熄了灯,躺下。
窗外的枣树在夜风里响着。月光从窗缝漏进来,落在那个信封上,亮晶晶的。
那之后的日子,和往常一样。
嘉禾四点起床,和面、吊汤、发海参。春梅六点起来,扫院子、擦桌子、摆椅子。建国七点到店,把算盘从布袋里掏出来,搁在柜台上,拨几下试手感。
静婉还是来得晚些。八十五了,腿脚不如从前,可每天都来。来了就坐在那把椅子上,把铜勺搁在手边。
可也有些不一样的地方。
比如静婉现在每天都要问问嘉禾:“有回信没?”
嘉禾说:“没。才寄出去几天,哪那么快。”
静婉点点头,不说话了。
比如嘉禾现在做菜的时候,偶尔会想起姑父那锅包肉。多放醋少放糖,肉片要薄,炸得要脆,汁要挂在肉上。他试着做了一回,不是那个味儿。他没见过姑父,不知道姑父做的什么样。可他总觉得,自己做的不对。
比如春梅现在收碗的时候,会多看那些吃锅包肉的客人几眼。沈家菜馆不卖锅包肉,可偶尔有客人问,你们能做吗?她就想起姑父,想起那个等了三十八年的人。
比如建国现在算账的时候,会在本子上记一笔:今日寄信一封,邮资两毛。他记完了,有时候会看着那行字愣一会儿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那封信,像一颗石子投进水里,泛起一圈圈涟漪。
涟漪不大,可一直在。
十一月二十号,第二封信来了。
还是那种黄色的牛皮纸信封,还是那个熟悉的笔迹。嘉禾拆信的时候,手还是有点抖。
“嘉禾吾侄:
信收到了。谢谢你去看了你姑。
你说你把她坟前的情况告诉我了,朝南,能晒着太阳。这个好。她从小怕冷,在东北那几年冻怕了。能晒着太阳,暖和。
你娘还活着,八十五了,还能去店里坐坐——这个好。她比我大两岁吧?我记得她身子骨硬朗,走路带风。替我给她带个好。
你开了店,叫沈家菜馆。这个好。你爹那手艺,总算传下来了。你爹我见过,一九三几年的时候,在北平。他那樱桃肉,我吃过一回,到现在还记得。
你说想来台北尝尝我的锅包肉。这个也好。你来了,我给你做。做一辈子了,就等着有人来尝。
嘉禾,我有个事想求你。
我想给你姑立块新碑。旧的恐怕看不清了。碑上的字,我想自己写。写什么呢?就写‘爱妻陈秀英之墓’,下头写‘夫陈大勇立’。再下头写一行小字:‘锅包肉做了一辈子,等着你来尝’。
不知道能不能立。你要是方便,替我问问。
附上五十美金,算是立碑的钱。不够你再告诉我。
大勇
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五日”
嘉禾读完信,把那张五十美金的票子拿出来。
崭新的,折成四折,夹在信纸里。
他把钱放在桌上,看着它。
春梅凑过来看。
“五十美金,”她说,“够立好几块碑了。”
嘉禾点点头。
“姑父这是,”他说,“想留个名。”
春梅没说话。
她知道“留个名”是什么意思。姑父这辈子,没能在姑活着的时候陪着她。死后,他想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她的碑上。
一辈子,就这一个念想。
那几天,嘉禾一直在想立碑的事。
他去找了村里管事的。管事的是个老头,七十多了,耳朵有点背。嘉禾喊了三遍他才听明白。
“立碑?”他说,“坟是你姑的,你姑父出钱立碑,天经地义。没人拦着。”
嘉禾说:“那上头刻的字,能按他说的刻吗?”
老头接过信,戴上老花镜,一字一字念出来。
“‘爱妻陈秀英之墓’,‘夫陈大勇立’。这个行。”他顿了顿,“‘锅包肉做了一辈子,等着你来尝’——这个……”
他抬起头,看着嘉禾。
“这个有点怪。碑上没这么刻的。”
嘉禾说:“我知道。可这是他想了三十八年的。”
老头沉默了一会儿。
他把信还给嘉禾。
“那就刻吧。”他说,“你姑要是知道,兴许高兴。”
嘉禾点点头。
他把信收起来,揣进怀里。
走出村公所,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。
天很蓝,蓝得透亮。阳光照在身上,暖洋洋的。
他忽然想起姑的模样。
瘦瘦小小的,穿一身蓝布衫,站在门口冲他笑。
姑,他说,姑父给您立碑了。上头刻着,锅包肉做了一辈子,等着您来尝。
风把树叶吹得哗哗响。
他站在那儿,听了很久。
腊月里,碑立好了。
嘉禾雇了两个人,把旧碑挖出来,换上新碑。新碑是青石的,比旧碑大一圈,磨得很光。上头的字是请人刻的,一笔一划,工工整整。
“爱妻陈秀英之墓”。
“夫陈大勇立”。
下头那行小字,刻在最底下,比别人小一号,可很清楚。
“锅包肉做了一辈子,等着你来尝”。
嘉禾站在碑前,看了很久。
他把那封信从怀里掏出来,又念了一遍。
念完了,他把信折好,放在碑前。
“姑父,”他说,“碑立好了。您放心。”
风从山坡下吹上来,把信纸吹得翻了个个儿。他伸手按住,等风过了,才松开。
他把信收回怀里。
转身下山。
走到半山腰,他回头看了一眼。
新碑立在阳光下,亮亮的,白白的。那行小字离得远看不清,可他知道刻的是什么。
锅包肉做了一辈子,等着你来尝。
他回过头,继续走。
腊月二十三,小年。
嘉禾收到第三封信。
这封信比前两封都厚。他拆开一看,里头是一张照片。
黑白照片,有些发黄了,边角卷起来。照片上是一男一女,站在一家饭馆门口。男的穿着白围裙,个子很高,笑出一口白牙。女的梳着两条辫子,穿一件碎花棉袄,眉眼弯弯的。
他认出那个女的。
是姑。
他没见过姑年轻时的照片。姑走的时候他才十二,记得的模样已经是病中憔悴的样子。可这张照片上,姑十八九岁,扎着两条辫子,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。
那个男的,是姑父。
四十岁左右,高高大大,站在姑旁边,一只手揽着她的肩。他笑得很开心,露出一口白牙。
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:
“一九四八年春,沈阳。大勇与秀英。”
嘉禾拿着那张照片,手抖得厉害。
他把照片递给静婉。
静婉接过,凑到窗前,对着光看。
她看了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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